當個有擔當的農委會主委吧!陳保基先生,加油。
現在的農地買賣非農用的部份,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台灣的農業政策,需要好好重新檢討一番。
遏止農舍炒作 農委會大動作修法,非農民不得買農舍,預計六月底公告
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放寬非農民可以買賣農地的限制後,假農舍問題氾濫,部分建商或仲介業者為協助客戶規避非農民持有農地滿兩年才可興建農舍的限制,以原農民地主身分起造農舍完成後再連同農地一併移轉過戶,導致「買農地送農舍」的交易歪風盛行,狗籠農舍林立,農地價格飆漲。對此,農委會擬修法進一步限定農舍承受人必須具備農民資格,預計六月底公告施行。
陳保基不諱言,修改辦法會遭遇強烈反彈,但現在炒地已經炒到年輕人買不起、租不起農地,「我老家屏東的土地隨便一甲都要900萬,要種40幾年水稻才買得起」,因此一定要讓農地農用,呼籲地方政府一起加把勁,落實執法。
遏止農舍炒作 農委會大動作修法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改為「管地不管人」,開放非農民也可買賣農地與農舍。後來農委會雖修法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是農民,卻又沒明確定義何謂農民,導致豪華農舍林立,「買農地送農舍」的現象盛行,農地價格被炒高,讓真正務農者買不起農地。
宜蘭縣政府就曾調查,過去5年興建的農舍,有六成在蓋好後3年內移轉所有權,顯見農舍交易有很大比例並非建構在農地農用的基礎上。
陳保基進一步說明,由於農舍必須連同農地一起買賣,農舍不得單獨交易或移轉所有權,因此農委會與內政部協商後,決定修法限定農舍承受人必須具備農民資格。此舉形同限制非農民身分者不得購買農舍,並搭配農舍起造人必須具備農保或勞保第三類資格,或是實際務農的資格限制,遏止非農民藉由「買農地送農舍」的方式來炒作農地價格,導回農地農用的正軌。不過,單純的農舍繼承與農地素地交易,並未嚴格要求取得者必須具備農民身分。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直言:「這是很強的手段,可預見反彈會非常大,但一定要做下去。」由於新草案屬於行政命令,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農委會預計5月底預告, 6月底公告施行。
買農舍也必須是農民
走在宜蘭、苗栗、南投鄉間,經常可見配備游泳池和超大花園的豪華農舍,早已悖離農舍農用的目標,截至去年3月,全國共有2萬8405間農舍,其中又以好山好水、交通便利的宜蘭最多,近15年新增了7551件農舍建案,比雲林、嘉義、台南、屏東四個農業縣加起來還要多,宜蘭縣政府今年4月率先實施《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規定農舍起造人必須具備農保或簽切結書,保證實際務農。
不過宜蘭縣政府只能要求農舍起造人必須實際務農,無法規範買受人也要是農民,換句話說,有心炒地的人,可以找實際務農的農民蓋好農舍,再轉賣給非農民,讓這項法令破功。宜蘭縣政府先前曾多次要求中央修法,規範農舍移轉資格。
為填補漏洞,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近期正修改「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要求農舍起造人、承受人都必須是農民,也不排除提高違規農舍罰鍰。
以往只要年滿20歲、取得農地,不論有無務農都會被認定是農民,為免農民定義不明造成模糊空間,新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規定,農舍起造人和買方必須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要件:1.具有農保2.具有健保第3類保險(從事農業或漁業)3.提交經營計劃書,交審查小組實際審查。
預計5月底預告草案,由於只是修改行政辦法,只需送立法院備查即可,陳保基說,希望6月底前能公佈實施。
繼承可例外,但仍須維持農地農用
水保局統計,2008年到2013年,全台共有1萬6338筆農舍起造人,其中有農保的僅35.8%,有健保第3類資格的37.4%,有農保或健保第3類的也僅38.8%,換句話說,有6成以上的起造人,沒有農保也沒有健保第3類。
陳保基受訪時多次強調:「規範承受人資格是很強的手段,」不過內政部和農委會都有共識,起造人既然明確規範是農民,承受人也可比照辦理。
唯一例外的是「繼承」。若父母是農民,子女不具農民身份仍可繼承取得農舍,但9成農地仍要維持農業生產,且若要轉手賣給其他人,買農舍者仍須比照上述規定,取得農民資格。
陳保基說,審查有無實際務農時,主要看產量而非產值,會參考統計年報中作物的平均產量,判斷農民有無實際務農。
農委會分析2008年到2013年農舍起造人,發現有6成以上既無農保也無健保第三類資格
農地農舍不可切割買賣
這項法令也間接限縮了「蓋有農舍的農地」買賣資格。以往許多建商常打出「買農地送農舍」的口號,讓不具農民資格的人透過買土地取得農舍,規避法規,新的辦法修改後,農委會明確規定,只要農地上有農舍,買賣此筆農地的人就要比照買賣農舍,須有農民資格。
陳保基解釋,農舍是因為有農地才存在,因此非農民不能只買農地,農舍用租的,規避法規,「農舍和農地的買賣不可分開處理」。他說,農地上蓋有農舍是特殊狀況,因此此塊農地不再是自由買賣,適用農舍買賣的資格辦法。
陳保基呼籲地方政府落實執法
不過農保常遭外界詬病核發浮濫,被質疑能否作為實際務農的根據。陳保基自信滿滿地說,去年修改《老農津貼暫行條例》後,把應具備的農保年資從6個月提高到15年,加上現在規定農保審查小組中必須有兩名公務員,避免農會和農民因彼此熟識私相授受,去年農保加保人數比前年減少6成。
農委會統計,2011年全盛時期,一年有4萬5千人加保農保,前年每個月平均有1987人,去年大幅下降到784人,全年不到一萬人,
陳保基不諱言,修改辦法會遭遇強烈反彈,但現在炒地已經炒到年輕人買不起、租不起農地,「我老家屏東的土地隨便一甲都要900萬,要種40幾年水稻才買得起」,因此一定要讓農地農用,呼籲地方政府一起加把勁,落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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